肖勇今年22岁,舒城县人,生前在合肥一所大学读大三。寒假时,他在老家一所驾校报名学轻型普通货车驾照。事发当日,教练带领几个学员在路上练习科目三。在沿舒晓路由东向西行驶时,因上坡导致车辆尾部冒黑烟,坐在后车厢的肖勇以为驾校教练车失火,慌忙跳车。看到肖勇倒地,学员大声喊教练,教练赶紧将驾校教练车靠边停下。随后,肖勇被送往舒城县人民医院。
经查,肖勇为特重度颅脑损伤,于3月4日晚经抢救无效死亡。由于抢救学员,无事故现场,交警大队出具了事故证明。现场目击学员在证言中说:肖勇当时以为是失火,才跳的车,在肖勇跳车后,身体与货车尾部有接触的声音。
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有争议,5月中旬,肖勇的亲属将驾校和保险公司诉至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。肖勇的亲属认为:肖勇所学的车型是皮卡车,是烧柴油的,一般情况下在爬坡起步时,油门变大就会冒黑烟;此外,肖勇跳车落地后,站立不稳,头部与车碰撞,才导致死亡。由于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,所以肖勇的亲属将保险公司也告上法庭,要求驾校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共计540294元的赔偿。
驾校教练车记者昨日获悉,目前舒城县法院已受理该案。